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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6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0-055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2、合同金额:人民币¥250,029,360.00元,大写:贰亿伍仟零贰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含培训服务费45.00万元;监理费用233.24万元;控制价编制费

76.20万元;可研编制费45.62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的项目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日

5、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依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分期确认收入,预计将对未来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国脉”或“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签订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并与其签署了正式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项目甲方为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乙方为中通国脉。该项目为“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最终用户为克什克腾旗教育局端应用中心及其指定地区,共计585间智能化教室等。整个项目分期实施,2021年9月1日之前,完成镇内所有学校的硬件系统集成工作;2022年9月1日之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量。本合同分期组织实施,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需求分批次交货和安装调试,交货日期及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根据项目性质、目的和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有责任负责对甲方整个项目的软、硬件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集成整合,以确保完全达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软、硬件功能和性能要求,实现甲方项目使用效益最大化。乙方将按甲方分学校制定的供货方案,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工作,并统筹通过业务赋能、数据赋能、技术赋能、运营赋能将上、下游服务提供商纳入分布式集成中台系统,主导主要信息系统的集成实施,确保项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园林街

采购用途:教育信息化援助及服务

2、关联关系:公司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无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概述:

合同名称: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

项目地点:克什克腾旗教育局指定地点

合同主要内容:货物采购,硬件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工作

2、合同价款:人民币¥250,029,360.00元,贰亿伍仟零贰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含培训服务费45.00万元;监理费用233.24万元;控制价编制费76.20万元。)

该合同金额中含有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设备款柒仟伍佰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整(¥75,009,188.00元)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给甲方,

该部份捐赠设备款不形成上市公司收入。

3、结算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供货及施工进度,分四年(2021-2024年)付款,于2021年11月1日付款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43,755,043.00元,肆仟叁佰柒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叁元整;于随后三年每年3月1日,付款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43,755,043.00元,肆仟叁佰柒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叁元整。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日逾期利息。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的项目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日

5、合同的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单方面原因,发生逾期交货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七天向甲方偿付0.5%的违约金,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由于不可抗力、甲方合同变更、付款逾期等原因造成的项目逾期,应对乙方予以免责并顺延交货期限。

(2)甲方如发现乙方货物包括原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以及环保品质与合同不符,或货物存在设计、材料以及工艺上的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免费予以更换;无法更换或多次更换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单项违约金金额最多不超过对应产品合同价格,总体违约金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5%或更换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违约期限,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未按服务承诺履行义务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的项目执行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按照对乙方已发生的成本及合理损失进行结算。

7、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依据合同约定,结合项目进度情况按会计政策分期确认收入,预计将对未来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合同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增加新的业务类型。公司在通信施工及IDC运营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含有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软硬件系统集成业务,从而使得公司的业务线更为完善,如此项目顺利实施,会加强公司在系统集成方面的竞争经验与能力。

3、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不会因本合同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4、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原因或未达到验收要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约定回款周期为四年,因此,项目完成后,如不能如期回款,会存在信用减值的风险。

4、公司的集成中台存在着系统开发应用及与其他厂商系统生态融合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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