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解除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采购合同的议案》,并与其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经营性合同签署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国脉”或“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签订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并与其签署了正式合同。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编号:临2020-055)。
二、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情况
因疫情原因项目推迟履行,采购成本加大,合同签订过程中对方付款达不到公司的预期,回款周期过长。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表示同意解除上述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乙方: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鉴于原合同中约定的2021年9月1日之前,乙方完成镇内所有学校的硬件系统集成及相应的支撑软件研发建设,并实现全部正常投入使用;2022年9月1日之前,乙方完成剩余学校的硬件系统集成及相应支撑软件研发建设,并实现全部正常投入使用的相关条款;据实际情况,乙方与甲方多次就项目实施
问题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原《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250,029,360.00元,贰亿伍仟零贰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合同编号:
2020KQCG036HW里约定的双方权力义务。
(二)本协议由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三优一均”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项目解除,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原合同中第九条约定的违约条款,自解除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无效。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纸质文件和扫描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解除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通信施工及IDC运营服务的订单饱满,本次解除该合同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消极影响。本项目实际未开展,原合同约定属于分期计入营收,不会对当期的营收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