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五月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
1、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签到登记,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股东大会议程要求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5、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6、会议议案以外的事项,请在指定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交流。
二、会议的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应在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5、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5月19日14:00(开始)。
二、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9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总数。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情况。
(三)推荐计票、监票人。
(四)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填写表决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董事长宣读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且《2021年度报告摘要》也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请各位股东注意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2022年5月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2022年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所面对的经营环境异常复杂。新冠肺炎疫情时有反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公司下游的畜禽养殖业经历了周期性的价格波动,而饲料原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也带来了较大挑战。针对养殖行情持续低迷、下游经营压力加剧的不利形势,公司全体员工在经营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气,踔厉奋发,围绕公司“六五”规划目标不松懈,坚持创新引领的方针不动摇,努力寻找突破点,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05%。
1、聚焦重大动物疫病,践行创新驱动
由于一系列重点研发项目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2021年的研发投入强度略有下降,共计投入8,557.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9%。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亚型)-传染性法氏囊病四联灭活疫苗(N7a株+M41株+SZ株+rVP2蛋白)、鸭传染性浆膜炎-大肠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1型CZ12株+O78型SH株)2项国家新兽药注册证书;申请国际、国内发明专利18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8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授权4项。
针对困扰养殖业的重大动物疫病,公司全力推进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的研发工作。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合作开发的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研究进展符合预期,目前正按照农业农村部对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的应急评价资料要求和疫苗免疫效力指导原则完善相关
实验研究,力争早日提交应急评价申请;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合作开发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三组分亚单位疫苗研发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的后期阶段,年内有望提交临床试验申请;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合作的高致病性禽流感(H5型+H7型)重组三价亚单位疫苗(杆状病毒载体)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针对养殖行业亟待解决的疫病防控需求,公司持续开展圆环(亚单位)-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一针型)、猪伪狂犬病流行株活疫苗(HN1201-R1株)、新支流法腺五联灭活疫苗和新支流减腺五联灭活疫苗等重要产品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含有多个亚单位组分的新流法腺四联灭活疫苗、新支流减腺五联灭活疫苗已完成临床试验;猪伪狂犬病流行株活疫苗(HN1201-R1株)、新支流法腺五联灭活疫苗、水貂犬瘟热活疫苗(HL001-M3株)等已进入新兽药注册阶段。
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公司先后获批牵头组建河南省兽用药品技术创新中心、河南省动物疫苗与药品产业研究院两个重大创新平台,充分展现了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所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公司全力推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ABSL-3)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向科技部提交了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申请书并获得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截至目前,已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论证。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和进度协调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进展顺利,有望于2023年上半年建成验收。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将为公司取得一类动物病原微生物的研发资质并开展相关实验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亦将大大提高公司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研发效率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2、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管理提质增效
报告期,公司成立营销管理小组,通过变革组织架构、加强团队建设以及完善营销管理制度、流程、工作标准等关键举措,持续推动营销体系升级。公司组建市场部,负责洞察市场变化、制定中长期营销战略规划和品牌策略;顺应下游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集约化、规模化养殖的趋势,公司组建战略客户部,统筹位居畜禽养殖前30名的大型养殖集团的开发和服务,通过“药苗联动”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了客户粘性。公司高度重视“大单品”和“大客户”营销策略的落实与执行,持续整合公司的优势产品和技术服务力量,强化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内,猪圆支二联灭活疫苗、猪圆环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猪伪狂犬流行株灭活疫苗、鸡法氏囊系列亚单位疫苗(三联、四联)等产品销售,实现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大幅增长,充分展示了公司近年来上市的创新产品所具有的强劲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以新版兽药GMP改造为契机,以“金牌品质,造福人类”的企业宗旨为指引,持续改进和优化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严格压实全员安全、环保生产责任。新版兽药GMP的实施,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公司所有疫苗生产线均顺利通过新版兽药GMP验收,并获得换发的兽药GMP证书和生产许可。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未来五年的《质量管理发展战略实施纲要》,确立了“以质取胜”的质量战略理念,成立了质量管理委员会,深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三个能力”(生产过程管控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改进能力)的建设和“三个标准”(生产质控标准、质量管理标准、教育培训标准)的实施,全面提升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产品交付和成本管控能力的大幅提升。公司注重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管理工具的高效应用,以信息化建设、精益管理、人才梯队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管理体系升级,做好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报告期内,通过聘请毕马威(KPMG)企业咨询公司开展项目咨询,顺利完成了思爱普(SAP)ERP系统的上线运行,为集团化管控、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通过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销售制度、销售费用、应收账款、销售利润目标的全方位分析,有效应对销售模式向大客户直销转变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与挑战。
采购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引入国际知名咨询机构作为“外脑”,成功实现了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供应链管理由完全分散型到混合集中型的转变,通过规范制度建设、强化运营风险控制,对内实现多方位、全覆盖闭环管理,对外实现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提高存货周转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应对原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始终贯彻“职业与事业同步”的人才理念,从架构、制度、流程层面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完善职级薪酬、干部管理、评价激励等核心领域,建立起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内盘活现有人才团队,对外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入,为公司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着眼长远布局,全方位夯实宠物药品业务基础
报告期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惠中动保,完成了宠物板块研、产、销等业务体系的组建,统筹规划公司宠物板块的中长期发展。在已有发明专利与新兽药注册证书等技术创新的基础上,惠中动保更加关注宠物药品质量的全面过程管理,从市场终端回望产品质量,切实为顾客创造价值。针对犬、猫、兔等宠物用疫苗和化学药品的研发策略,公司形成了瞄准进口替代、填补国内空白、防治新发疫病等产品研发矩阵,目前多项产品的研发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宠物用疫苗方面,针对危害较大、致死率较高的犬、猫传染病进行开发的犬四联疫苗和猫三联疫苗,在开展完成生产工艺提升研究、中试生产等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即将申报临床试验;犬二联疫苗已完成临床试验,目前已进入新兽药注册阶段。在宠物用化学药品方面,用于治疗犬体外驱虫药的氟雷拉纳溶液、滴剂和咀嚼片等3种氟雷拉纳系列产品取得临床试验备案批准;用于犬细菌性呼吸道疾病的大环内酯类化学新结构药物莱柯霉素注射液和抗感染类药物利拉萘酯搽剂也于报告期内取得临床试验备案批准。
在宠物用疫苗和化学药品生产线建设和产品批准文号申请方面,目前狂犬病灭活疫苗(r3G株)相关生产线已通过新版兽药GMP验收,该产品已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高效体外驱虫药复方非泼罗尼滴剂(倍宠恩)已获得3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用于宠物笼舍等空间清洁消毒的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泡腾片(惠氯威)和治疗犬、猫耳炎的氟苯尼考甲硝唑滴耳液(尔舒康)已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并均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实现上市销售。公司力争通过一流的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截至目前,相关产品的市场反映良好。在营销团队和渠道建设方面,报告期内,惠中动保组建了专业的宠物药品营销团队,在综合考虑宠物行业医药市场格局、产品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了科学、有效的分类定位,积极探索宠物医院等专业渠道推广、线下渠道建设和线上宣传推广相结合的营销策略,为顺利实现公司宠物产品的上市销售积累经验和能力。
4、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构建产业生态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募集不超过9亿元资金用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部分产线的新版兽药GMP改造、宠物疫苗产线建设、实验动物房扩建等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发挥规模效应,保障公司业务的高速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及保荐机构已提交了对证监会审核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报告期内,普莱柯(南京)在顺利完成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改造后,一方面通过优化工艺流程,确保满负荷生产,稳定原有国内及国际业务,另一方面全速推进生产基地的迁址扩建,在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时,普莱柯(南京)攻艰克难,顺利实现“当年拿地、当年开工”的目标。项目有望于2023年底之前竣工投产,届时公司将突破现有的产能瓶颈,有利于抢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在2025年之前完全退出政府采购所带来的市场化销售提升这一战略机遇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极。
2021年是参股公司中普生物完成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之后的第一年,也是中普生物全面进入市场化经营的第一年。面对养猪行情惨淡、口蹄疫疫苗竞争加剧的不利情势,中普生物重点围绕产品提质降本和销售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报告期内,中普生物开展了低血清悬浮培养、抗原浓缩纯化、抗原保存等方面的工艺改进项目,研发效果明显,生产成本显著下降,产品质量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效提升,基本达到与市场主流竞品相对标的水平。市场开拓方面,中普生物进一步革新营销思路,加大产品的市场验证与宣传力度,全面梳理省级经销商资源,同时尝试在养殖集团、规模化猪场等终端客户开发中加强与普莱柯销售体系的协同互补。中普生物在生产工艺提升和销售体系建设方面所作出的扎实努力,有助于构建核心竞争力,为承接口蹄疫亚单位疫苗转产后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参股投资的中科基因致力于提高我国兽医诊断及疫病防控水平、打造动物健康管理及安全畜产品生产的生态圈。截至报告期末,中科基因旗下有16家实验室获得非洲猪瘟检测授权,有20家通过CMA资质认定,有3家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有2家通过兽药GCP认可。中科基因通过推动兽医第三方连锁实验室体系的建立和系列诊断试剂的开发,开创了我国兽医诊断的数字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的新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投资的萌邦科技积极探索宠物医院HIS系统、供应链搭建与管理以及宠物保健品(非药字号)等业务,致力于构建宠物健康管理和生活服务体系,也将为公司宠物疫苗及药品的研发及销售提供有力协同和支撑。
二、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持续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期间,公司及时修订或完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报告期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落实完成了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确保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2、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重大投资事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等相关事项。
3、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按时出席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5、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充分重视并致力于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及保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致力于使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7项(其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项,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2项,三季度报告1项),临时公告74项。
三、2022年公司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以“金牌品质,造福人类”为宗旨,奉行“创新成就未来”的发展理念、“正派稳健经营”的经营理念、“职业与事业同步”的人才理念,高起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点、高标准地从事动物用疫苗与药品的研究、生产与推广,致力于打造中国动保行业的世界性品牌。公司坚持“全品类”战略,充分利用自主研发、技术合作和资本运作等形式,在完善现有猪、禽产品布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针对伴侣动物、反刍动物、毛皮动物、水产动物的产品布局,全面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公司奉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和海外市场开发,在技术合作领域落实“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策略,力争早日实现公司在产品、技术、资本等领域的全面输出。
在稳步发展动物用疫苗与药品主业的同时,公司通过外部投资的方式布局与经济动物和伴侣动物健康管理相关的业务生态,完善健康管理所包含的诊断、预防、治疗“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并通过对宠物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持续赋能,不断巩固与提升公司宠物疫苗与药品的竞争优势。
2、2022年工作计划
(1)持续提升研发效能,保持行业创新引领
公司将持续践行“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保持技术与产品的领先地位,围绕市场端的关键和共性需求,解决产业技术难题,提升公司重大产品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技术升级和进步。继续围绕公司战略和市场重大需求产品,快速推进研发进度。聚焦技术创新,持续推行多病原、多蛋白亚单位疫苗开发;重视工艺技术升级换代,降本提质增效,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开展研发板块岗位科学家培养,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持续落实营销变革,推进营销管理体系升级
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完善营销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个人效能和组织效能。建立品牌赋能机制,梳理重点产品的清晰标准化卖点,推进“有事实、有共识、有特质”的品牌建设。立足市场,继续坚定不移推行“大单品”策略和联合免疫方案,高效服务市场。夯实各事业部疫苗和化药合营的基本盘;整合资源,持续聚
焦大集团直销客户开发,优化开发管理机制,强化服务体系升级;成立水禽事业部,围绕重点产品进行市场开拓;整合参股公司资源,针对口蹄疫、加米霉素等反刍动物药品进行市场推广。
(3)开展全面生产质量管理,实现公司高效益发展
强化采购供应链管理,贯彻品类策略,助力卓越采购体系建设,构建双赢模式。持续提升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改进等业务能力,通过构建企业“质量链”和闭环管理,实现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链条上的前后延伸与有效运行,助力实现公司高效益发展。
(4)深化团队建设,以管理提升积蓄公司发展动能
围绕着公司发展目标,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机制。通过分层、分类开展管理赋能、业务赋能、培养赋能等方式,助推公司各业务板块提升人均效能;推动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和落地,为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实现提供人才保障;优化和完善各业务板块的管理水平,为公司长足发展的储备充足动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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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工作、董高履职、母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本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并且不断改进和提升;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进了较为全面的审核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治理结构完善,内控部与审计部人员对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营销管理等进行检查,有效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与监督评价。公司持续进行信息化建设,SAP-ERP系统上线和运行,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公司内控体系,为公司管控集团化、管理精细化、规范运行和规避风险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随着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从规范运作的角度出发,监事会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关注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督与核查,认为: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项目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督内幕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为:公司严格执行《重大内部信息报告与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也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六)对投资情况及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包括普莱柯(南京)兽用灭活疫苗生产项目、惠中生物的生物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在内的2021年重要投资进行检查,认为:各投资项目从立项、调研、决议和实施等环节均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行监督和审议,认为项目的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勤勉认真的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基于公司发展和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监 事 会 | ||
2022年5月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介
邹欣女士,九三学社高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投资理论与实践方向博士,财政部财科所公共投资方向博士后,现为中央财经大学投资学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国际经济学会、投资协会、中国财政学会会员。魏刚先生,英国Cardiff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学博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以及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曾在中国中化集团、国家电网、三星欧洲集团等单位任职。现任鼎德华夏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张波先生,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均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邹 欣 | 11 | 1 | 10 | 0 | 0 | 否 |
魏 刚 | 11 | 1 | 10 | 0 | 0 | 否 |
张 波 | 11 | 1 | 10 | 0 | 0 | 否 |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次数 |
邹 欣 | 3 | 1 | 0 |
魏 刚 | 3 | 0 | 0 |
张 波 | 3 | 0 | 0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布时间及会议 | 独立意见类型 |
1、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的议案 | 2021/1/2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同意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议案 | 2021/2/7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同意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1/4/28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 同意 | |
4、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
6、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同意 | |
1、关于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的议案 | 2021/8/30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同意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21/11/1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
7、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
8、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 同意 |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同意 | |
10、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 同意 | |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重大事项后续进展方面,通过查阅公司公告、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跟进。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足够的信息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及时全面介绍情况、积极提供完整资料等;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2021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和定价原则开展,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流程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监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无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董监高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的议案》,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田克恭先生的专项奖励,是公司为落实洛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政策精神而将田克恭研究员作为高层次人才获得的奖励发放至其本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议案》。公司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所取得的经营业绩对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奖励,体现了激励与约束、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的议案》。公司基于获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洛阳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以及洛阳高新区工委、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奖励政策规定,将其所获得的奖补资金或奖励发放其本人,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具业绩预告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年3月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并披露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盖章的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未经审计)。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确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5,732.09万元(含税)。现金分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股份回购事项
2020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回购公司股份6,85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回购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16.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3,522,943.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改善公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我们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定价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张许科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30%(含本数)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5%(含本数)。公司与认购对象之一张许科签署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张许科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7、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8、公司制定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经营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高管提名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2022年5月 |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856.81万元,较上年增长18.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413.74万元,较上年增长7.2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6,828.08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180,045.21万元,资产负债率16.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53.37万元,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风险低,资金流充足。
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及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9,856.81 | 92,851.18 | 1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413.74 | 22,774.41 | 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86.86 | 15,272.34 | 21.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53.37 | 26,183.16 | -18.83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0,045.21 | 170,964.53 | 5.31 |
总资产 | 216,828.08 | 202,880.36 | 6.8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2 | 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2 | 8.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48 | 22.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2 | 13.86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9 | 9.30 | 增加1.39个百分点 |
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货币资金 | 16,883.25 | 25,365.33 | -33.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00.00 | 26,548.17 | -71.75 |
应收票据 | 265.30 | 34.93 | 659.51 |
应收账款 | 29,164.56 | 20,511.73 | 42.18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4.44 | 619.85 | 65.27 |
预付款项 | 565.16 | 434.39 | 30.10 |
其他应收款 | 434.43 | 271.55 | 59.98 |
存货 | 17,055.66 | 13,380.87 | 27.46 |
其他流动资产 | 450.27 | 779.21 | -42.22 |
流动资产合计 | 73,343.06 | 87,946.04 | -16.60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10.26 | 17,711.61 | 3.9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784.93 | 18,593.59 | 11.79 |
投资性房地产 | 2,617.79 | 2,805.49 | -6.69 |
固定资产 | 44,496.70 | 39,629.16 | 12.28 |
在建工程 | 20,553.72 | 6,931.57 | 196.52 |
使用权资产 | 109.57 | 0.00 | / |
无形资产 | 27,607.81 | 22,316.52 | 23.71 |
商誉 | 1,781.22 | 1,781.22 | / |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125.3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0.91 | 504.94 | 17.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32.11 | 4,534.84 | 44.0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485.02 | 114,934.32 | 24.84 |
资产总计 | 216,828.08 | 202,880.36 | 6.87 |
应付账款 | 4,894.79 | 4,505.56 | 8.64 |
合同负债 | 1,515.54 | 3,138.93 | -51.72 |
应付职工薪酬 | 5,130.72 | 4,436.46 | 15.65 |
应交税费 | 1,556.83 | 1,133.59 | 37.34 |
其他应付款 | 21,399.09 | 15,605.27 | 37.13 |
其他流动负债 | 62.18 | 131.90 | -52.86 |
流动负债合计 | 34,559.15 | 28,951.71 | 19.37 |
递延收益 | 696.78 | 1,841.48 | -62.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26.94 | 1,122.65 | 36.0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3.72 | 2,964.13 | -24.98 |
负债合计 | 36,782.87 | 31,915.84 | 15.25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149.60 | 32,149.60 | 0.00 |
资本公积 | 47,321.26 | 46,922.23 | 0.85 |
减:库存股 | 13,354.58 | 13,354.58 | 0.00 |
盈余公积 | 15,936.38 | 13,502.48 | 18.03 |
未分配利润 | 97,992.55 | 91,744.79 | 6.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0,045.21 | 170,964.53 | 5.31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0,045.21 | 170,964.53 | 5.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6,828.08 | 202,880.36 | 6.87 |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3.44%,主要系车间GMP改造及改扩建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42.18%,主要系直销客户销售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上升196.52%,主要系车间GMP改造及改扩建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44.04%,主要系车间GMP改造及改扩建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上升37.13%,主要系应支付的产品推广费用和联合开发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变动(%) |
一、营业总收入 | 109,856.81 | 92,851.18 | 18.31 |
其中:营业收入 | 109,856.81 | 92,851.18 | 18.31 |
二、营业总成本 | 86,662.95 | 74,564.31 | 16.23 |
其中:营业成本 | 37,994.88 | 33,124.74 | 14.70 |
税金及附加 | 1,129.19 | 1,033.74 | 9.23 |
销售费用 | 30,003.91 | 21,099.69 | 42.20 |
管理费用 | 9,183.50 | 8,177.75 | 12.30 |
研发费用 | 8,557.23 | 11,483.69 | -25.48 |
财务费用 | -205.78 | -355.30 | 42.0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49.98 | 365.30 | -31.57 |
加:其他收益 | 4,120.79 | 3,681.17 | 11.94 |
投资收益 | -1.58 | 1,137.45 | -100.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 -837.88 | -152.17 | -450.6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040.96 | 2,432.28 | -16.0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4.17 | -912.45 | 9.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 | -71.36 | 33.48 | -313.18 |
三、营业利润 | 28,458.49 | 24,658.79 | 15.41 |
加:营业外收入 | 254.75 | 1,392.68 | -81.71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变动(%) |
减:营业外支出 | 295.63 | 51.00 | 479.64 |
四、利润总额 | 28,417.61 | 26,000.47 | 9.30 |
减:所得税费用 | 4,003.87 | 3,226.06 | 24.11 |
五、净利润 | 24,413.74 | 22,774.41 | 7.20 |
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109,856.81万元,同比上升18.31%,其中:其中猪用疫苗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上升47.23%,禽用疫苗及抗体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7.04%;化药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6.27%。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42.20%,主要系直销收入占比增加和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14%,主要系参股公司投资损失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312.83 | 97,372.74 | 11.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059.46 | 71,189.58 | 22.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53.37 | 26,183.16 | -18.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371.15 | 93,559.68 | -25.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421.69 | 104,333.82 | -21.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50.54 | -10,774.14 | -21.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57.44 | 19,672.84 | -19.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57.44 | -19,672.84 | 19.9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9 | -0.29 | -7,332.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76.20 | -4,264.11 | -77.67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8.83%,主要系支付职工现金增加和支付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13%,主要系车间GMP改造及改扩建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9.90%,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现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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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按照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许科先生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13.7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552.64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1,496,000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6,854,300股后的股本314,641,70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292.834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78%。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292.834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78%,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根据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兽用药品制造行业。近年来,随着下游养殖业集约化程度逐渐提高,大型养殖集团更加注重动物疫病预防、生物安全防控,促进了兽用药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下游对兽药产品质量及综合技术服务方案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市场空间更趋向于向具有规模优势、研发优势的兽药企业集中。2021年底,由于阶段性的生猪产能过剩,生猪价格由高位持续回落;养禽业受国家取消活禽交易和猪肉替代效应减弱等因素的影响,行情持续低迷。畜禽养殖行情低迷导致养殖客户防疫和用药积极性下降,给动保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及中兽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用于畜、禽、宠物等动物的疫病预防与治疗。长期以来,公司在研发创新方面持续深耕,同时开展对外投资和兼并收购,目前拥有业界领先的猪用、禽用系列市场化基因工程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基本覆盖了畜禽养殖业所面对的主要动物疫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和养殖集团客户直销收入占比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所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呈增长趋势。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在养殖结构重塑和兽药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公司在产能扩张、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多方面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以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上市以来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8-202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67%。目前,公司全力推进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产品生产基地、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ABSL-3)等建设项目,同时稳步开展非洲猪瘟亚单位疫苗、重组口蹄疫亚单位疫苗(大肠杆菌源)、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亚单位疫苗(杆状病毒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载体)等重点研发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目前新冠疫情加大了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养殖行情持续低迷,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增加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资本开支、生产经营资金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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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的规定,公司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限为1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1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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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
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和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2021年所任职务 | 2021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张许科 | 董事长 | 112.43 |
秦德超 | 副董事长 | 281.12 |
胡 伟 | 董事、总经理 | 118.86 |
宋永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89.43 |
马随营 | 董事、副总经理 | 96.16 |
孙长卿 | 董事 | 0.00 |
张 波 | 独立董事 | 6.00 |
魏 刚 | 独立董事 | 6.00 |
邹 欣 | 独立董事 | 6.00 |
张 珍 | 监事会主席 | 41.30 |
王祝义 | 监事 | 41.93 |
田晓龙 | 监事 | 24.51 |
田克恭 | 副总经理 | 478.49 |
周莉鹏 | 副总经理 | 79.93 |
裴莲凤 | 财务总监 | 79.14 |
赵 锐 | 董事会秘书 | 74.20 |
合 计 | / | 1,535.50 |
二、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中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9.6万元/年/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月施行。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2021年领取的薪酬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需向股东大会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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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九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普莱柯(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生物技术公司”)系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为解决产能瓶颈,由其全资子公司普莱柯(南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生物工程公司”)投资建设兽用灭活疫苗生产基地,用于生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产品。为加快推进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拟将全资子公司南京生物技术公司注册资本由5,628.93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公司以34,371.07万元全额认购;同时将南京生物工程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南京生物技术公司以30,000万元全额认购。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主要为加快推进高致病性禽流感生产基地建设进程,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投资;高致病性禽流感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南京生物技术公司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抓住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的发展机遇,提升公司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国内及国际市场份额。长期来看,上述投资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将会为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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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整体资金使用计划,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及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授信单笔金额不超过4亿元,超过1年的中长期授信单笔金额不超过2.5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及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分离式保函、信用证、票据池、商票贴现等各种授信和贷款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投资、担保、借贷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其授信到期日是否超过授权有效期,均视为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申请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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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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