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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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