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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81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清公司”);全资子公司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额度,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64,819.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6%;截至2019年9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3,96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3%。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支持项目筹建,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闽清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为全资子公司蛟河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2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为全资子公司安福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各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提请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担保金额、方式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8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9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闽清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8日;注册资本:4826.74万元,其中公司持股80%,另两家企业法人各持股10%;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环保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危险废物治理,其他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废料发电,火力发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蛟河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6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新区棚户区世纪新村C区13栋2门市;法定代表人:朱善银;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其他房屋建筑业(凭资质证书经营)。

3、安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资本:8,400万元;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186号;法定代表人:程五良;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垃圾处理项目投资,环保工程的投资咨询与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研发及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6月30日)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营业收入(元)
1闽清公司1,723,230.701,722,800.000.000.00

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蛟河公司与安福公司暂无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闽清公司、蛟河公司和安福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176,334.29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64,819.71万元,担保总额为241,154.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8.36%。截至2019年9月18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385,534.29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53,961.71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496.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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