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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9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103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29,408,7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548%;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李建勇先生、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07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号),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0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95%;陈革先生、李建勇先生、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73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累计减持9,020,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9%;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李建勇先生、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累计减持32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412,055,10043.808%IPO前取得:412,055,100股
项光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94,968,52810.097%IPO前取得:94,624,2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44,328股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71,782,2007.632%IPO前取得:71,782,200股
王素勤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48,600,0005.167%IPO前取得:48,600,000股
朱善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5,068,4004.792%IPO前取得:45,068,400股
朱善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7,251,9003.961%IPO前取得:37,251,900股
章锦福5%以下股东17,039,7001.812%IPO前取得:17,039,700股
章小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528,4601.226%IPO前取得:11,516,985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475股
陈少宝5%以下股东135,0000.014%其他方式取得:135,000股
陈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333,7700.461%IPO前取得:4,333,770股
李建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47,7000.101%IPO前取得:947,700股
汪和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164,4500.762%IPO前取得:7,164,450股
刘习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88,4000.084%IPO前取得:788,400股
程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966,6250.315%IPO前取得:2,916,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625股
程五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00,5000.234%IPO前取得:2,200,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伟明集团有限公司412,055,10043.808%控股股东
项光明94,968,52810.097%控股股东董事长;一致行动协议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71,782,2007.632%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王素勤48,600,0005.167%一致行动协议
朱善玉45,068,4004.792%一致行动协议
朱善银37,251,9003.961%一致行动协议
章锦福17,039,7001.812%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章小建11,528,4601.226%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陈少宝135,0000.014%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合计738,429,28878.509%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王素勤1,200,0000.1276%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21.99 -22.6525,978,000.0047,400,0005.0394%
朱善玉2,936,8400.3122%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20.05 -22.6863,266,227.0942,131,5604.4793%
朱善银2,920,0000.3104%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19.00 -22.0158,673,458.4434,331,9003.6501%
章锦福465,1270.0495%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1.70 -22.5010,278,867.0816,574,5731.7622%

1、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940,585,754股计算,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均以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计算。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陈少宝先生和陈革先生在计划减持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11月18日,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和章小建先生累计减持9,020,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9%;李建勇先生、汪和平女士、刘习兵先生、程鹏先生和程五良先生累计减持32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

章小建1,498,5390.1593%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1.28 -22.2332,714,787.6110,029,9211.0663%
李建勇90,8000.0097%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1.52 -22.701,995,416.00856,9000.0911%
汪和平24,4500.0026%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2.61 -22.61552,765.607,140,0000.7591%
刘习兵50,0000.0053%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0.38 -20.411,019,000.00738,4000.0785%
程鹏12,6000.0013%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2.18 -22.19279,581.402,954,0250.3141%
程五良145,9000.0155%2019/8/21 ~2019/11/18集中竞价交易22.05 -22.253,230,398.002,054,6000.218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大股东王素勤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和监事李建勇先生、汪和平女士、刘习兵先生、副总裁程鹏先生、程五良先生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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