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103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29,408,7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548%;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李建勇先生、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07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号),披露了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0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95%;陈革先生、李建勇先生、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734,0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王素勤女士和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累计减持9,020,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9%;公司董事陈革先生、监事李建勇先生、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等6名董监高累计减持32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412,055,100 | 43.808% | IPO前取得:412,055,100股 |
项光明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94,968,528 | 10.097% | IPO前取得:94,624,2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44,328股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71,782,200 | 7.632% | IPO前取得:71,782,200股 |
王素勤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8,600,000 | 5.167% | IPO前取得:48,600,000股 |
朱善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5,068,400 | 4.792% | IPO前取得:45,068,400股 |
朱善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7,251,900 | 3.961% | IPO前取得:37,251,900股 |
章锦福 | 5%以下股东 | 17,039,700 | 1.812% | IPO前取得:17,039,700股 |
章小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528,460 | 1.226% | IPO前取得:11,516,985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475股 |
陈少宝 | 5%以下股东 | 135,000 | 0.014% | 其他方式取得:135,000股 |
陈革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333,770 | 0.461% | IPO前取得:4,333,770股 |
李建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947,700 | 0.101% | IPO前取得:947,700股 |
汪和平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164,450 | 0.762% | IPO前取得:7,164,450股 |
刘习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88,400 | 0.084% | IPO前取得:788,400股 |
程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966,625 | 0.315% | IPO前取得:2,916,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625股 |
程五良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00,500 | 0.234% | IPO前取得:2,200,5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412,055,100 | 43.808% | 控股股东 |
项光明 | 94,968,528 | 10.097% | 控股股东董事长;一致行动协议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71,782,200 | 7.632%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
王素勤 | 48,600,000 | 5.167% | 一致行动协议 |
朱善玉 | 45,068,400 | 4.792% | 一致行动协议 |
朱善银 | 37,251,900 | 3.961% | 一致行动协议 |
章锦福 | 17,039,700 | 1.812% | 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
章小建 | 11,528,460 | 1.226% | 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
陈少宝 | 135,000 | 0.014% | 与控股股东董事长存在亲属关系 |
合计 | 738,429,288 | 78.509%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王素勤 | 1,200,000 | 0.1276%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 21.99 -22.65 | 25,978,000.00 | 47,400,000 | 5.0394% |
朱善玉 | 2,936,840 | 0.3122%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 20.05 -22.68 | 63,266,227.09 | 42,131,560 | 4.4793% |
朱善银 | 2,920,000 | 0.3104%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 19.00 -22.01 | 58,673,458.44 | 34,331,900 | 3.6501% |
章锦福 | 465,127 | 0.0495%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1.70 -22.50 | 10,278,867.08 | 16,574,573 | 1.7622% |
1、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940,585,754股计算,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均以2019年7月20日的总股本计算。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陈少宝先生和陈革先生在计划减持期间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11月18日,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和章小建先生累计减持9,020,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9%;李建勇先生、汪和平女士、刘习兵先生、程鹏先生和程五良先生累计减持32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
章小建 | 1,498,539 | 0.1593%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1.28 -22.23 | 32,714,787.61 | 10,029,921 | 1.0663% |
李建勇 | 90,800 | 0.0097%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1.52 -22.70 | 1,995,416.00 | 856,900 | 0.0911% |
汪和平 | 24,450 | 0.0026%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2.61 -22.61 | 552,765.60 | 7,140,000 | 0.7591% |
刘习兵 | 50,000 | 0.0053%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0.38 -20.41 | 1,019,000.00 | 738,400 | 0.0785% |
程鹏 | 12,600 | 0.0013%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2.18 -22.19 | 279,581.40 | 2,954,025 | 0.3141% |
程五良 | 145,900 | 0.0155% | 2019/8/21 ~2019/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2.05 -22.25 | 3,230,398.00 | 2,054,600 | 0.2184%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大股东王素勤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和监事李建勇先生、汪和平女士、刘习兵先生、副总裁程鹏先生、程五良先生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