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5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716,981.13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0,283,018.87元,已由中
信建投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为577902882310550的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9,716,981.13元,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16,037.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566,981.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 金额(元) |
2021年 1月1日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115,493,860.45 |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4,093,610.25 |
减:2021年上半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12,368,719.05 |
加:2021年上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859,365.53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450,000,000.00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回理财产品 | 550,000,000.00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 3,177,092.09 |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3,067,988.77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9日,为开展委托理财,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单位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元)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577902882310550 | 活期存款 | 17,768,822.39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3050162873909686888 | 活期存款 | 50,159,702.11 |
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9299901040029885 | 活期存款 | 2,464,238.31 |
双鸭山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577905198510728 | 活期存款 | 1,564,222.63 |
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8110801011202099445 | 活期存款 | 1,111,003.33 |
合计 | - | - | 73,067,988.77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80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7,308,22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293.76万元、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605.10万元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3,409.36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08.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27,308.22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2.50%,在公司批准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现将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列表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投资期限 | 预期或实际年化收益率 | 投资盈亏 | 报告期内是否到期 | 是否涉诉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12.24-2021.03.24 | 1.35% | 盈利 | 是 | 否 |
“汇利丰”2020年第642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0.12.28-2021.03.19 | 3.20% | 盈利 | 是 | 否 |
活期增益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7,499.99 | 2020.12.30- 2021.03.30 | 3.40% | 盈利 | 是 | 否 |
“汇利丰”2021年第452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 | 2021.03.30-2021.05.12 | 3.75% | 盈利 | 是 | 否 |
“汇利丰”2021 年第502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 | 2021.05.19-2021.06.23 | 1.50%-3.40% | 盈利 | 是 | 否 |
“汇利丰”2021 年第548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1.06.29-2021.08.04 | 3.10% | 盈利 | 否 | 否 |
“汇利丰”2021 年第547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1.06.29-2021.10.08 | 1.40%-3.20% | 盈利 | 否 | 否 |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856.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46.2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149.3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否 | 56,000.00 | 56,000.00 | 56,000.00 | 5,650.58 | 37,542.31 | -18,457.69 | 67.04%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792.20 | 18,851.30 | -3,148.70 | 85.69%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6,203.45 | 15,898.99 | -101.01 | 99.37% | 2022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4,856.70 | 24,856.70 | 24,856.70 | 0.00 | 24,856.7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118,856.70 | 118,856.70 | 118,856.70 | 14,646.23 | 97,149.30 | -21,707.4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7,308,22万元,经公司2020年11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308,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80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27,308.22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