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杨敏、杨阿永回避表决。
三星新材拟以现金 3422 万元购买威铖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铖
工业”)持有的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胜”)40%的股权,
三星新材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德清辰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德
实业)拟以现金 4277.5 万元购买威铖工业持有的青岛伟胜 50%的股权。以上议
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0)。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7-041)。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1 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