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 回函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 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三星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三星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 函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 敏 杨阿永 年 月 日
三星新材: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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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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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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