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0-04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窖”)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投资保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是否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是否符合计划 | 项目进度(%) |
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 | 是 | 19,725.31 | 7,042.18 | 7,042.18 | 是 | 100.00 |
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 | 是 | 27,624.96 | 12,932.91 | 12,932.91 | 是 | 100.0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2,832.06 | 12,832.06 | 2,911.83 | 是 | 22.69 |
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是 | 28,954.80 | 16,166.50 | 16,166.50 | 是 | 100.00 |
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 | 15,395.67 | 4,866.78 | 是 | 31.61 | ||
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储存项目 | 13,513.62 | 5,233.14 | 是 | 38.72 | ||
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 | 15,073.36 | 1,471.87 | 是 | 9.76 | ||
合计 | 89,137.13 | 92,956.30 | 50,625.21 | - | - |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部分闲置的情形。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行政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9,501,326,320.59 | 7,993,463,344.09 |
负债总额 | 2,489,572,440.59 | 1,466,896,04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11,753,880.00 | 6,526,567,297.06 |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1-6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024,388.59 | -387,597,670.12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的8.2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 | 实际收益 (万元)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万元) |
1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 | 10,000 | 276.74 | 0 |
2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 | 0 | 0 | 10,000 |
合计 | 20,000 | 10,000 | 276.74 | 1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1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43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16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1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0 | ||||
总理财额度(万元) | 10,000 |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包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