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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 17

议案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24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 25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8

议案10: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

议案11: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2议案12: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4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平均或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

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进先生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五、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六、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七、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九、投票表决

十、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起草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1-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上下聚焦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保障生产经营大局,企业发展稳步向前。2022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1.35亿元,净利润15.50亿元。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以下重点工作,提升了经营能力:

(一)营销变革深入推进。

结合行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明确了“加快迈入全国白酒第一梯队”的战略目标,确立了“中国兼香高端白酒第一品牌”的发展定位。市场管控方面,重点针对市场管理、促销费用管控、经销商管理强化举措,全面推进营销变革,确保市场建设实效。营销策略方面,安徽运营中心启动运营,更好赋能省内市场传统渠道转型和团购渠道建设;省外市场全面加强江浙沪等重点市场招商、选商力度,对其他市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市场建设实效。

(二)产品品质不断升级。

聚焦白酒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不断优化产品设计,产品品质不断升级。一方面,与合肥工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微生物发酵机理、白酒风味物质提取等研究,进一步优化兼香风味和风格。另一方面,聚焦次高端以上市场,从口感品质、酒体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对口子窖年份系列全面升级;隆重推出口子窖兼系列,代表着口子窖品牌形象和产品品质的新高度,获得了市场和行业专家一致好评,为壮大市场规模夯实了产品基础。

(三)产能规模持续完善。

以“智慧工厂”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技改力度,园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口子工业园智能机器人上甑系统改造、包装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全部完成;口子产业园厂区一期制曲、酿酒全部投产,一期部分自动化包装车间、二期部分酿酒车间陆续投产。随着产能规模、储酒能力的不断完善,为市场开拓、品质提升,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

坚强支撑。

(四)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

以“智慧工厂”建设为重点,通过数字化手段对生产、营销、管理等业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实现了数据流、业务流、信息流的有效对接,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在营销端,开发运行数字化营销系统,为市场建设强化了信息支持;口子窖二维码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完成,通过销售预测分析,为企业战略目标落地提供重要依据。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认真出席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研究每次会议材料,主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决算、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预算方案、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三、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中规范运作,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2023年发展规划

2023年,是企业转型之年、变革之年,公司上下将聚焦“加快迈入全国白酒第一梯队”的战略目标,聚焦“中国兼香高端白酒第一品牌”的发展定位,凝聚共识,主动革新,不断进取,奋力开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规模口子”,加快营销变革落地。

重点围绕渠道扁平化建设和团购拓展,强化举措,不断夯实市场基础,稳步壮大市场规模。市场建设方面,省内市场进一步深耕细作,以安徽运营中心为契机,加快推动传统渠道转型,重点开展团购渠道建设,不断提升渠道终端覆盖率。省外市场重点挖潜,聚焦江浙沪及北京、郑州等重点市场,大招商,招大商,不断扩大省外市场“增长面”。队伍管理方面,

根据市场建设需求,加大业务员招聘、培训和管理力度。同时,建立“赛马机制”,加强业务人员考核,打造一支能打善战的狼性团队。

(二)聚焦“品牌口子”,加快提升品牌高度。

加快构建完善“线上+线下”的多维度品牌营销矩阵,持续打造并释放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线上方面,聚焦京东、天猫、抖音三大核心电商渠道以及知名新媒体平台,加强私域流量运营,以提升品牌曝光率与互动活跃度。线下方面,重点依托一企三园,开展更多特色品牌活动,注重品牌价值的深度沟通。通过文化体验、品鉴交流、高端团购等特色活动,邀请企业圈、文化圈,商会、协会、社团组织等核心群体走进口子,推动品牌文化的精准传播。

(三)聚焦“品质口子”,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与专业合作社和乡镇政府等合作力度,建设更大规模优质酿酒原料生产基地,充分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品质。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白酒风味物质、微生物发酵机理研究,不断提升基础研发水平,进一步优化产品风格,强化兼香风味,推动品质提升。重点推进“一企三园”建设,加快口子产业园一期、二期项目进度,力争2-3年内,65°原酒年产能突破6.5万吨,储酒年产能达到40万吨,形成国内先进的现代化白酒生产基地,为品质提升夯实产能基础。

(四)聚焦“智慧口子”,深入推进数字化建设。

在营销端,开发数字化业务系统,精准开展渠道管理、促销费用管理和经销商管理,以数字化为市场开拓赋能。在生产端,加快智慧厂区运营中心建设,通过数据可视化平台、AR实景一张图等,打通数据壁垒,通过各业务板块数据的集成应用,实现行政办公、园区能耗、生产制造、设施设备及安全消防等管理的可视化,推动园区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聚焦“文化口子”,全面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系统开展企业文化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力度,全面提升组织绩效和经营效能,推动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4月26日

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3)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6)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8)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8月24日会议内容:

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7日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主要执行情况为:

1、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策方案;

2、规范和完善股东大会通过的制度和规章。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起草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2-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一、2022年度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4月26日会议决议内容:

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4日会议决议内容:

1.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会议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2022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合法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收支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3,473.5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094.7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71.6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48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742.29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209.0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877.62万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控股股东以及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该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3-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2022年财务决算已完成,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2022年2021年差异差异%
ABC=A-BC/B
一、营业总收入5,135,102,958.39100.00%5,028,598,346.51100.00%106,504,611.882.12%
二、营业总成本3,060,115,084.2459.59%2,984,365,156.1159.35%75,749,928.132.54%
其中:营业成本1,326,823,123.9125.84%1,312,402,401.8526.10%14,420,722.061.10%
税金及附加782,077,402.6615.23%768,359,799.5915.28%13,717,603.071.79%
销售费用699,955,950.5713.63%639,282,907.3512.71%60,673,043.229.49%
管理费用268,144,645.895.22%253,940,941.445.05%14,203,704.455.59%
研发费用24,571,495.820.48%21,558,614.120.43%3,012,881.7013.98%
财务费用-41,457,534.61-0.81%-11,179,508.24-0.22%-30,278,026.37270.84%
加:其他收益2,041,698.880.04%770,295.010.02%1,271,403.87165.0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992,607.220.45%42,178,815.960.84%-19,186,208.74-45.4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6,808.280.03%16,013,649.720.32%-14,676,841.44-91.6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10,754.31-0.01%-290,684.96-0.01%-220,069.3575.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005.970.00%-3,357,383.34-0.07%3,273,377.37-97.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0,584.730.00%261,445,379.885.20%-261,535,964.61-100.03%
三、营业利润(亏损2,100,673,643.5240.91%2,360,993,262.6746.95%-260,319,619.15-11.03%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1,888,418.930.04%4,310,171.270.09%-2,421,752.34-56.19%
减:营业外支出122,665.520.00%391,998.570.01%-269,333.05-68.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02,439,396.9340.94%2,364,911,435.3747.03%-262,472,038.44-11.10%
减:所得税费用552,287,292.4510.76%637,823,201.4812.68%-85,535,909.03-13.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50,152,104.4830.19%1,727,088,233.8934.35%-176,936,129.41-10.24%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该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4-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我们制定了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资本支出计划、银行筹资预算,具体如下:

一、销售预算:

2023年度预算营业收入人民币605,942.00万元,比2022年度增长18.00%。

二、2023年度公司资本支出计划

2023年度计划资本支出总额54,500.00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预算支出额(人民币万元)
2万吨大曲酒酿造工程31,800.00
东山口子产业园工程22,100.00
其他600.00
总计54,500.00

三、银行筹资预算

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及资本支出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保持并深入和各银行的业务合作,多元化银行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公司计划在2023年在各银行的信用额度分配如下:

银行名称信用额度(人民币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57,000.00
徽商银行6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50,000.00
招商银行40,00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50,000.00
合计257,000.0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5-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

2022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公司已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和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对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确认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津贴(万元)
1徐进董事长兼总经理356.01
2张国强董事10.00
3徐钦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85.99
4范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29.00
5黄绍刚董事兼副总经理175.76
6孙光董事26.84
7汪维云独立董事10.00
8陈利民独立董事10.00
9林国伟独立董事10.00
10周图亮监事会主席124.00
11徐君监事24.43
12陈向雷职工监事7.75

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以及独立董事津贴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酒店”)、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子大酒店”)、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山物业”)、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销售白酒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接受餐饮服务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三、接受园林绿化服务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接受园林绿化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出租房产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每月每平方不低于8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泉山物业发生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六、购买原材料

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与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关联股东徐进、刘安省、范博、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周图亮、聂基辉、

徐君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聘期为一年。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10: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徐进先生、徐钦祥先生、范博先生、黄绍刚先生、李伟女士、孙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该提名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请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附件:《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10-附件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生,EMBA。徐进先生是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进先生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口子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原口子股份、口子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口子酒业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徐进先生兼任安徽口子酒营销有限公司董事,淮北市金缘坊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

徐钦祥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3月生,EMBA,中国酿酒大师、中国白酒工艺大师、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高级工程师。 徐钦祥先生1997年1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口子集团生产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原口子股份及口子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3月至今,任口子酒业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口子酒业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党委书记。同时,徐钦祥先生兼任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淮北市信源坊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范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8月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博先生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口子集团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原口子股份及口子有限董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口子酒业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口子酒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时,范博先生兼任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淮北市信源坊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黄绍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生,EMBA,经济师。黄绍刚先生1997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口子集团区域经理;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原口子股份及口子有限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任口子酒业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今,任口子酒业副总经理。同时,黄绍刚先生兼任安徽口子酒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李伟女士2008至2015年,任职口子酒业财务部副部长;2015至今,任职口子酒业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总监。

孙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2月生,中专学历。 孙光先生2003年1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原口子股份营销公司长沙分公司经理、河北分公司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任北京口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2014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口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定制中心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口子酒业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董事;2023年至今,任口子酒业采购中心总监。

议案11: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19日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徐岩先生、储育明先生、张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该提名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

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请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11-附件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无锡轻工大学发酵工程博士。现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

储育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萱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长江商学院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议案12:关于选举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于2023年5月19日任期届满,监事会提名周图亮先生、徐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

第五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除上述两名股东提名监事外,另有一名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监事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该提名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请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议案12-附件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图亮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 1997年10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口子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历任原口子股份及口子有限总经理助理;2011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口子酒业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工会主席。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周图亮先生现任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徐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

徐君先生2003年1月至2012年1月,在酒业公司质量部质量二科,任质量科长;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任酒业公司质量部部长;2017年2月至今,任酒业公司品质管理事业部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酒业”)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汪维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5月生,中科院合肥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汪维云先生1983年8月至1996年7月,任安徽农业大学教师;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大学副教授;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药科大学博士后;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任合肥丰乐种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安徽科苑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任山东京博生物科技公司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安徽农业大学教授;2017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

陈利民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1963年5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1985年9月至1994年1月,任深圳市金融房产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1月至1994年5月,任深圳市富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任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5年9月至2000年5月,任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深圳博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8月至2006年6月,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

林国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9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7年8月,任天津财经学校教师;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天津公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2000年1月至2007年8月,任天津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14年2月至今,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所长;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所长;2017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同时,林国伟先生兼任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汪维云333001
陈利民333000
林国伟333001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

其中独立董事汪维云先生应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

出席1次。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应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积极、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信息用以决策。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我们经过审查,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其2022年度的建议年度限额公平合理。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股东,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均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一)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汪维云、陈利民、林国伟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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