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高秉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
勤勉负责,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提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公司拟同意选举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高秉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李运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
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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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