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部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遂宁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共赢利率结构2428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部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于2019 年4月22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2.38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受托方 | 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理财期限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1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共赢利率结构2428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4,000 | 2019年1月21日 | 2019年4月22日 | 91天 | 4.25% |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588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公司于2019年5月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624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受托方 | 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理财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共赢利率结构2588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4,000 | 2019年4月12日 | 2019年6月26日 | 75天 | 3.88% |
2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共赢利率结构2624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4,000 | 2019年5月8日 | 2019年6月26日 | 49天 | 3.71% |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规定,自2019年4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用于委托理财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25884期》;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26243期》。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