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0-04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高新同华基金”)持有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074,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4,085,6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0年6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发来的《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18,043,500 | 4.42% | IPO前取得:18,043,5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797,500 | 0.44% | 2019/9/18~2019/12/16 | 15.50-16.75 | 2019/8/27 |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085,600 | 1.00% | 2019/12/19~2020/2/21 | 21.82-30.50 | 2019/11/28 |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085,570 | 1.00% | 2020/3/18~2020/6/2 | 23.00-29.63 | 2020/2/26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不超过:4,085,61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85,610股 | 2020/6/30~2020/9/28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获得股份 | 资金需要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史正富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史正富届时将综合考虑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1)如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或史正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安徽高新同华基金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该减持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但不
限于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史正富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如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或史正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史正富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将在安徽高新同华基金或史正富首次卖出股份的三个交易日前予以公告,该公告中将明确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史正富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3)如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和/或史正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对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且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安徽高新同华基金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安徽高新同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