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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纵横通信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维力、范贵福及董事濮澍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俞维力担任。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小丽、杜烈康及董事叶建平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吴小丽担任。独立董事吴小丽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审计工作20多年,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企业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选举新一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天健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审计所需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在2021年度审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预审情况并确定了公司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就会计政策运用、合并报表编制、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保持及时充分的沟通,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等情况;在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财务报表并就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独立沟通,并根据审计情况对公司管理层提出针对性建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能胜任审计工作。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2021年的内审工作计划,提出了改进建议并督促内审部门按计划完成内审工作;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内审部门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其内部审计及监督职责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且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1年年初,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公司治理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

行修订,制订了《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会要求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等。同时,针对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公司也积极通过修订并强化执行《合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并加强财务数据披露复核工作、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等针对性的整改,进一步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审计委员会严格督促公司对治理自查和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较好,系统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了公司内控的有效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设计适当,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营运作情况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就年报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在事前、事中、事后均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协调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建言献策,并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以及对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届成员:俞维力、范贵福、濮澍第六届成员:吴小丽、杜烈康、叶建平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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