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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实施《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基于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的5%,计提总金额为23,610,403.91元。

二、2019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三十五位激励对象,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奖励基金的分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激励对象 职务或分类姓 名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 (万元)(税前)
1副董事长 总裁夏 峰600.00
2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乐君杰300.00
3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柯 军100.00
4董事谢盛宇70.00
5副总裁杜志勇100.00
6副总裁阮 武70.00
7副总裁袁黎益70.00
8副总裁夏善忠100.00
9总工程师周则威70.00
10潘矗直等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26人881.040391
11合计 (共35人)2361.040391

本次计提的奖励基金均以现金方式奖励,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该运用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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