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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京华激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20日

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6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17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1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2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5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6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3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3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39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41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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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股东参会人员签到。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由孙建成宣读《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由谢伟东宣读《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3、由邵波宣读《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4、由孙建成宣读《<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5、由冯一平宣读《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6、由孙建成宣读《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7、由冯一平宣读《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8、由冯一平宣读《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9、由冯一平宣读《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0、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1、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2、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3、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4、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5、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6、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7、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8、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9、由孙建成宣读《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0、由孙建成宣读《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1、由孙建成宣读《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1.01候选人:孙建成

21.02候选人:冯一平

21.03候选人:袁坚峰

21.04候选人:邵波

21.05候选人:马卫军

21.06候选人:钱坤

22、由孙建成宣读《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2.01候选人:刘守

22.02候选人:任家华

22.03候选人:沈志峰

23、由谢伟东宣读《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3.01候选人:谢伟东

23.02候选人:张建芬

(五)现场会议股东发言、提问。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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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合计统计网络和现场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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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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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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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规范审议程序,科学、审慎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展开,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与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705,373.83元,同比增长24.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191,801.84元,同比增长3.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109,872.55元,同比增长

5.08%;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20,777,136.74元,同比增长

1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8,421,688.43元,同比增长

7.36%。经营业绩创历史最高水平,顺利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二、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非烟包业务增长明显,客户结构更加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立足烟包业务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社会包装市场的拓展力度,重点拓展酒包、文创、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并取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烟包业务保持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社会包装业务的销售收入27,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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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31%。公司业务形成了烟包和社会包装业务并驾齐驱、双管齐下的局面,产品结构更为合理、有效地降低了经营风险。

2、经过前期市场培育,铂金类产品已具规模

美国菲涅尔深耕光学技术开发领域多年,在全息光学、菲涅尔猫眼、水晶微结构、浅纹微结构、铂金浮雕等方面技术先进,其研发的铂金浮雕光刻机及其控制系统具有制版尺寸大、速度快、光刻纹路深度可调等显著特点。借助美国菲涅尔铂金浮雕光刻机的技术优势,公司将具有直观立体感强、金属质感逼真、360度全视角、视觉效果强烈等特点的铂金浮雕技术与激光全息技术、精准定位相结合,将集三种优势技术为一体的铂金浮雕产品推向烟包、酒包、文创等市场,广受客户好评,并培育了一批优质客户。

经过前期的市场培育,铂金浮雕产品现已具规模,报告期内,铂金浮雕产品的销售收入41,61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47.46%,同比增长85%。

3、壮大设计队伍,提高设计能力

公司现有制版设计中心和深圳设计创意中心,基本以满足光学版设计为主。为增强公司在创意设计、前瞻性设计、功能性设计等方面的能力,将优秀的创意、美感的画面与激光全息技术和铂金浮雕技术相结合,赋予产品设计更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灵魂,经设计后的产品承载更深的文化内涵、更高的视觉美感。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京华(上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意在依托上海大都市的人才优势,吸引高端设计创意人才加盟。公司目前已形成上海设计中心、深圳设计中心、制版设计中心三大设计中心。

4、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优势

综合创新尤其是产品和技术创新一直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2021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8,764万元,对功能性防伪材料、特种新材料进行了前瞻性研发。主要表现在:(1)在光学防伪材料防伪、装饰、环保功能的基础上,对溯源与智能化功能进行了实质性研发,基本攻克了光学模压产品溯源的关键技术,实现了光学防伪材料“一品一码”,同时对防伪材料智能化进行了基础性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2)成功开发了非纸浆法专色纸新产品。采用渗透和涂布技术生产的烟用黑卡,与纸浆法生产的专色纸相比,具有无污染、可小批量生产,成本低等优点,目前该产品处于推广应用阶段。

5、导入信息化系统,加强精细化管理

公司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引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和优化生产信息,细化以批次管理为核心的质量控制方式,通过分析生产信息,优化生产流程管理,减少仓库的滞留物料和生产过程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开展TPM现场管理工作,工作环境和生产效率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在原辅材料涨价的情况下,由于劳动生产效率同比提高了9.5%,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生产成本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6、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分配议案,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股民实施了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认真经营,精心管理,保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以超预期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是董事会应尽义务。

7、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参加了上交所和证监局举办的网络业务培训,以此提高董事和监事的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防伪包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积极落实公司分红政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操作合规、运作有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等,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第三部分 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此,公司董事会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持续专注防伪包装市场

公司成立30年来,从创立初期采用激光全息防伪标识进行“点”防伪,到开发“激光全息拉线、安全线”进行“线”防伪,再到近年来开发的“激光全息转移膜、复合膜”、“激光全息转移纸、复合纸”等“面”防伪。公司三十年如一日,始终围绕防伪包装领域拓展客户和业务,满足客户对防伪材料所具有的防伪、装饰和环保等多层次功能的需求,并持续为客户创造附加价值。

未来公司将借助多年来服务包装行业所积累的经验和资源,持续为烟、酒、食品、日化、药品等众多名优产品配套防伪包装材料,可有效地降低因品牌被冒用而导致品牌受损的概率,为提升客户的品牌价值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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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强企业

公司深耕激光全息防伪行业30年,在以激光全息为核心的光学防伪技术方面积累了一定的优势。尤其在控股美国菲涅尔公司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美国菲涅尔公司制造光刻机和光刻技术在全球独家应用的有利条件,在“铂金浮雕”、“定制大版”、“精准定位”方面独具优势。公司将“铂金浮雕”、“定制大版”、“精准定位”三者进行有机组合,以设计创意为先导、营销推广为手段,在烟、酒包装新品推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食品、电子产品、文创产品等新兴领域的渗透力度,快速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做强企业。

3、积极推进智能防伪包装项目和其他技改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积极推进全资子公司珠海瑞明在珠海市金湾区投资的“智能防伪包装材料项目”。该项目征地约40亩,建筑约40000㎡,总投资额2.2亿元;项目采用UV铂金浮雕等专有技术,依托珠三角庞大的包装印刷市场,生产智能化防伪包装材料,扩大公司在酒类、日化、电子及文创产品等社会包装领域的市场份额。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的招拍挂和设计工作,计划2022年6月底前施工,2023年年底前竣工。

与此同时,结合公司现有设备、产能的实际状况以及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围绕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适时推进其他技改项目的实施工作。

4、发挥资本市场优势,努力做大企业规模

公司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充分利用登陆资本市场后的投融资优势,考虑对有助于丰富公司技术体系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有关标的进行产业投资,力求投资标的与公司主业形成融合或互补,并产生协同效用,进而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5、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强化董事职责和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主动接受监事的监督,为监事会的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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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内在价值。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

7、切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2年,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既定的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在做好真实及完整披露信息、加强投资者互动、规范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诚信经营、透明管理,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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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谨代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向大家作2021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1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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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 黎:1973年3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导,历任香港理工大学访问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者、2004年6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上虞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

刘玉龙:1971年2月出生,博士学历,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中山大学教师、宁波揽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文礼:1982年3月出生,博士学历,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副院长; 2016年7月至今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临安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新翔创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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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4次。我们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 黎404001
刘玉龙404001
黄文礼404001

同时,我们还准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建设、薪酬体系等方面积极献策进言,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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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据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以及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对相关人员问询结果,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我们充分关注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的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公司进行了多年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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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8、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个委员会对各自分管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正常规范,履职尽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李黎、刘玉龙、黄文礼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四: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了2021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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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0日

议案五: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分析,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1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876,705,373.83704,234,024.6724.49670,537,09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191,801.84107,672,242.093.27105,056,87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109,872.5594,318,490.095.0895,703,18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788,767.32104,408,110.1321.44153,347,903.74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8,421,688.43902,046,677.017.36833,152,431.86
总资产1,220,777,136.741,099,422,349.2011.041,041,086,191.78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603.33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0.603.33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535.66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912.41减少0.52个百分点1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010.86减少0.26个百分点11.97

三、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报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101,002,177.6889,905,011.12增加12.34%主要系业务变动带来的正常波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284,530,112.11224,659,268.32增加26.65%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42,500.003,741,616.72减少96.19%主要系本年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216,727,089.34201,502,847.75增加7.56%主要系业务增长带来的正常波动
应收款项融资52,042,720.0538,781,220.63增加34.20%主要系本年收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3,095,431.154,572,150.57减少32.30%主要系本年美国子公司少数股东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致
存货137,781,378.3999,924,216.51增加37.89%主要系本年业务增长期末原材料、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643,364.28减少100.00%主要系募投项目当期完工转出所致
商誉110,606,927.58121,561,228.74减少9.01%主要系本年子公司香港菲涅尔商誉减值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875,306.564,708,850.84减少60.17%主要系本年无新增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919,102.28786,983.72增加270.92%主要系本年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后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增加所导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4,178,088.131,690,605.00增加147.14%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86,467,119.3134,270,000.00增加152.31%主要系本年采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14,300,757.21114,700,743.44减少0.35%主要系本年采用票据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876,705,373.83704,234,024.67增加24.49%主要系业务正常波动所致
营业成本605,847,868.81475,068,050.33增加27.53%主要系业务正常波动所致
税金及附加6,076,602.604,393,956.44增加38.29%主要系本年业务增长带来的附加税增加以及上年新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房产税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87,642,906.1671,076,391.49增加23.31%主要系业务增长带来的研发需求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670,843.79-773,167.84增加574.78%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0,954,301.16549,729.95减少2092.67%主要系本年子公司香港菲涅尔商誉减值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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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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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形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516,8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4,629,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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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共 47 页

议案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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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共 47 页

议案八: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4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年度审计结束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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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共 47 页

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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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共 47 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金刚锋项目合伙人2010年2008年2011年10月2021年13家
刘科娜签字注册会计师2015年2009年2015年10月2018年2家
束哲民质量控制复核人1998年1997年2002年6月2019年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6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1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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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页 共 47 页

议案九: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人民币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总经理在本议案贷款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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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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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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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04月)。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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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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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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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四: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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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五: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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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共 47 页

议案十六: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04月)。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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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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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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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九: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04月)。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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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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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2年拟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7万元(税后)。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上述方案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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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孙建成先生、冯一平女士、袁坚峰先生、邵波先生、马卫军先生、钱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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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建成:195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市长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袁坚峰: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冯一平:1964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邵波:196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马卫军: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钱坤:1981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版部经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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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刘守先生、任家华先生、沈志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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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守:1948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技术员、福建师范大学物理系讲师、青岛琦美图像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及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大学物理系教授、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家华:1971年生,博士后,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志峰:1976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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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十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提名谢伟东先生、张建芬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使用累积投票制。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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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伟东:1971年生,大专学历,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营销员、营销部主任;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副经理。

张建芬:198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会计;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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