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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保本型产品,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保本型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银行保本型产品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定期对银行保本型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保本型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该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 涛徐石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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