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8名(以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8)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