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袁秀国 许金道 张幼明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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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秀国 许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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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幼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