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执行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袁秀国 许金道 王树林
2021年1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袁秀国 许金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树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