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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998,455.65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尚未知晓原告(反诉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提出上诉,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将案件金额人民币6,998,455.65元计入以前年度应付账款等科目,因此,公司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昆山君恩电子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森科技关于涉及

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583民初15190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昆山君恩电子有限公司货款6,998,455.65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昆山君恩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款1,05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60,790元,保全措施申请费5,000元,合计65,790元,由反诉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4,815元,保全措施申请费5,000元,合计49,815元,由反诉原告负担45,188元,反诉被告负担4,627元。鉴定费175,000元,由双方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尚未知晓原告(反诉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限提出上诉,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将案件金额人民币6,998,455.65元计入以前年度应付账款等科目,因此,公司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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