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描述均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