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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023年11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1,000股,已回购

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21,05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0日刊发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首

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3年11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1,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21,05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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