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的独立意见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王浩、崔勇、孔慧霞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