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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4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7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威软件”)拟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6,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60,000,000.00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7,000,000.00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000,000.00元,扣除公司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38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49,615,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8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521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型“放管服”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15,990.3613,276.1613,276.164,849.80
2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24,724.2821,115.1429,115.1420,226.80
3城市通平台建设项目19,547.5817,570.204,570.202,864.40
4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18,000.0013,000.00
合计73,262.2264,961.5064,961.5040,941.00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1年8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南威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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