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61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
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代码:603650;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债券代码:113621;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转股价格:31.86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7年1月25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发行了面值总额80,018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存续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4号文同意,公司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彤程转债”,债券代码“113621”。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彤程转债”自2021年8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彤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2.96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31.86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99,235,750.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由原来的32.96元/股调整为32.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96,119,625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650,766.25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4日起由原来的32.62元/股调整为32.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596,123,880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689,910.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5日起由原来的32.53元/股调整为32.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597,290,322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2,401,289.98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5日起由原来的32.45元/股调整为31.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7.08元/股),预计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触发“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彤程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