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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彤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彤程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公司承诺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若“彤程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对“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从2021年12月1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彤程转债”再次触发赎

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彤程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发行了面值总额80,018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6年,存续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6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面值总额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彤程转债”,债券代码“113621”。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99,235,750.00元(含税)。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彤程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由原来的

32.96元/股调整为32.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彤程转债”自2021年8月2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彤程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情况

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彤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

42.406元/股,已触发“彤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并同意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若“彤程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对“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彤程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彤程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彤程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彤程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从2021年12月13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彤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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