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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事项。

2.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3.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 禾 李志军 叶忠明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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