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越南安防配套热电联产等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促进整体项目的有序推进,公司拟为越南安防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同时在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