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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对亿嘉和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7号文核准,亿嘉和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46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8年6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3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50万元、手续费支出0.0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50,072.11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1、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与项目建设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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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
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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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认真核查
了上述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
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亿嘉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嘉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之
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
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
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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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   丽           陈沁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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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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