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18-01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为 3,581.87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7,543,9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 3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4,562,7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905,834.83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00,656,959.1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3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投资总额(万 其中募集资金投
元) 资额(万元)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
26,872.00 26,872.00
测试中心及智能化产 中心
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
建设项目 23,193.70 23,193.70
合楼
合计 50,065.70 50,065.7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投资额为 3,297.56 万元,本次拟置换 3,297.5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拟置换金额
金 投入金额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 智能巡检机器人
26,872.00 1,413.60 1,413.60
成测试中心及智能 集成测试中心
化产品与服务研发 智能化产品与服
23,193.70 1,883.96 1,883.96
综合楼建设项目 务研发综合楼
合计 50,065.70 3,297.56 3,297.56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84.31 万元,
本次拟置换 284.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 自筹资金预先支 拟置换金额(不含
序号 项目
税) 付金额(不含税) 税)
1 承销费用 8,474.62 - -
2 保荐费用 160.38 160.38 160.38
3 审计费用 980.00 99.06 99.06
4 律师费用 266.04 18.87 18.87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
5 66.15 6.01 6.01
费用
6 信息披露费用 443.40 - -
合计 10,390.58 284.31 284.31
注: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目前存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综上,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共计 3,581.87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的董
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使用 3,581.8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3,581.87 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以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3,581.8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227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亿嘉和本次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亿嘉和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227
号)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