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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九月

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4

重要内容提示 ...... 5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 5

(二)发行规模 ...... 5

(三)债券期限 ...... 6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6

(五)债券利率 ...... 6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6

(七)转股期限 ...... 7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7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 8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9

(十一)赎回条款 ...... 10

(十二)回售条款 ...... 11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2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2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2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4

(十八)担保事项 ...... 15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 15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 1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15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1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22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 23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 27

五、利润分配情况 ...... 28

(一)利润分配原则 ...... 28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实施条件 ...... 28

(三)利润分配形式 ...... 28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 29

(五)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 29

(六)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 30

(七)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30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五洲新春、上市公司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
新龙实业指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董事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转股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过程
转股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发行人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A股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
报告期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 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

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万元(含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22,280.0022,000.00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000.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0.00
合计33,280.0033,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由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天健审〔2017〕3288号、天健审〔2018〕1166号、天健审〔2019〕37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056.4114,928.949,532.0817,846.03
交易性金融资产900.00---
资产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9.64
应收票据12,803.4913,317.574,330.434,251.12
应收账款44,747.6840,068.3627,362.5426,216.99
预付款项2,437.611,054.681,603.51726.73
其他应收款1,559.672,373.691,287.371,074.73
存货63,301.1464,909.8146,993.5440,197.27
其他流动资产1,268.961,584.292,811.025,974.26
流动资产合计140,074.96138,237.3593,920.4996,416.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827.67706.77706.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708.97---
投资性房地产1,128.581,285.86--
固定资产75,004.8374,310.2851,832.2146,536.03
在建工程14,946.3116,033.9111,259.267,942.66
无形资产21,977.0122,738.6012,072.0710,821.01
商誉40,755.3140,755.3118.6818.68
长期待摊费用784.32487.75330.0236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5.741,195.09862.38764.74
非流动资产合计161,451.07159,634.4577,081.3867,155.75
资产总计301,526.02297,871.80171,001.88163,572.5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0,815.4248,285.546,000.008,4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1.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6.06--
应付票据8,173.739,381.787,465.497,139.91
应付账款28,117.9429,670.0119,172.7018,608.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预收款项401.15207.66298.97153.96
应付职工薪酬3,566.574,879.343,395.733,335.88
应交税费1,720.931,179.651,299.771,122.74
其他应付款10,157.2217,909.681,173.711,386.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56
流动负债合计112,974.21111,539.7338,806.3640,182.0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325.575,335.095,328.553,357.66
递延所得税负债2,375.352,073.80-2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7,700.927,408.895,328.553,377.72
负债合计120,675.13118,948.6344,134.9143,559.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29,232.4729,232.4720,240.0020,240.00
资本公积93,768.5493,768.5456,807.5256,817.70
减:库存股6,608.344,208.25--
其他综合收益2,154.16-294.69-327.02-292.97
盈余公积5,302.075,302.074,501.143,397.69
未分配利润45,537.3843,994.8739,628.6733,89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9,386.28167,795.01120,850.31114,057.05
少数股东权益11,464.6111,128.176,016.655,955.74
所有者权益合计180,850.90178,923.18126,866.96120,012.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1,526.02297,871.80171,001.88163,572.5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95,535.87137,358.62114,582.16107,333.54
其中:营业收入95,535.87137,358.62114,582.16107,333.54
二、营业总成本89,273.81126,115.73103,847.6797,602.11
其中:营业成本76,699.89105,888.9188,184.6882,486.79
税金及附加789.241,399.471,312.471,115.23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费用2,398.214,449.453,428.353,393.75
管理费用5,618.198,786.766,311.196,201.22
研发费用2,690.384,222.963,632.553,065.19
财务费用1,077.911,116.34885.81696.05
其中:利息费用1,161.221,204.24281.891,563.67
利息收入-56.85-92.07-101.57-79.68
加:其他收益2,046.89744.32489.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1495.11301.4940.3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2-26.06-129.64192.5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6.8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8.56-251.84-92.62-643.8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5.87-95.2444.55-2.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523.6411,961.0111,440.699,962.05
加:营业外收入66.2685.23707.501,049.85
减:营业外支出41.0943.80100.42178.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548.8112,002.4412,047.7610,833.49
减:所得税费用1,204.391,794.812,026.861,779.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44.4210,207.6310,020.909,053.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44.4210,207.6310,020.909,053.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90.6510,227.139,873.498,869.29
2、少数股东损益253.77-19.49147.41184.3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2632.33-34.0526.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0.2632.33-34.0526.8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344.1610,239.969,986.859,080.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090.3910,259.459,839.448,896.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3.77-19.49147.41184.3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380.38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380.380.4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6,398.13144,868.31122,683.44109,123.48
收到的税费返还4,209.945,820.176,081.625,235.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50.383,647.065,679.071,187.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758.45154,335.54134,444.13115,547.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9,479.1298,936.7885,905.9768,982.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107.9625,350.0821,114.8619,22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3,029.156,736.735,883.326,359.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98.879,852.999,975.339,47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015.09140,876.58122,879.49104,040.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43.3613,458.9611,564.6411,506.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1.05120.28303.9190.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1,182.04175.20160.1869.45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50.003,908.595,428.891,404.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0.994,204.085,892.971,56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803.8220,328.1017,613.447,081.26
投资支付的现金6,6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949.615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70.001,651.402,015.006,156.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73.8226,929.1120,178.4413,237.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32.83-22,725.03-14,285.46-11,672.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1.86-40.0040,646.0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253.1849,988.9913,050.0043,350.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2.93153.53-879.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77.9750,142.5213,090.0084,875.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809.6720,986.2115,484.5672,218.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473.336,719.553,283.582,616.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1.8277.22158.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05.098,762.0315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688.0936,467.7918,923.3674,83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9.8813,674.73-5,833.3610,041.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1.63-35.50-201.58242.0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77.964,373.16-8,755.7710,117.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64.426,691.2615,447.035,329.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86.4611,064.426,691.2615,447.03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

合并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新昌1,000万元100.00-
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香港980万美元100.00-
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新昌11,285万元100.00-
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浙江新昌1,100万美元75.00-
五洲新春(上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上海市100万元100.00-
新昌县富盛轴承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新昌2,450万元100.00-
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浙江嵊州2,655万美元86.1413.86
浙江新昌富迪轴承有限公司浙江新昌25万美元66.0034.00
大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0,000万元70.00-
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安徽合肥4,850万元100.00-
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安徽六安800万元-100.00
浙江新春同合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浙江杭州1,000万元60.00-
安徽五洲新春冷成形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六安1,000万元100.00-
四川五洲长新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绵阳10,000万元100.00-
安徽森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六安3,000万元100.00-
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常山5,000万元51.00-
捷姆轴承集团常山热处理有限公司浙江常山1,680万元-51.00
捷姆轴承集团常山滚子有限公司浙江常山1,000万元-51.00
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昌4,308万元100.00-
新昌县五龙制冷有限公司浙江新昌100万元-100.00
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四川绵阳2,000万元-65.00
XCC-ZXZ NORTH AMERICA,INC美国50万美元60.00-

注:捷姆轴承集团常山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注销。捷姆轴承集团常山进出口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注销。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9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变动方向合并/处置方式
1五洲新春(北美)轴承技术开发公司60.00纳入合并范围新设
2捷姆轴承集团常山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100.00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清算注销

(2)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变动方向合并/处置方式
1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100.00纳入合并范围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
2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51.00纳入合并范围现金收购

(3)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变动方向合并/处置方式
1安徽五洲新春冷成形技术有限公司100.00纳入合并范围新设
2浙江新春同合电梯部件有限公司60.00纳入合并范围新设
3绍兴富进机械有限公司100.00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被富立钢管吸收合并
4新昌县新泰实业有限公司100.00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被五洲新春吸收合并

(4)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变动方向合并/处置方式
1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100.00纳入合并范围受让股权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9.6.30 /2019年1-6月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2016.12.31 /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1.241.242.422.40
速动比率(倍)0.680.661.211.40
资产负债率(合并)40.02%39.93%25.81%26.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68%34.79%27.48%29.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14.074.284.61
财务指标2019.6.30 /2019年1-6月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2016.12.31 /2016年度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2.391.892.022.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0.300.460.570.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60.15-0.430.50

注1:2019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380.38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380.38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360.34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360.34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7.858.421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67.427.5310.40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056.4114,928.949,532.0817,846.03
资产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9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9.64
应收票据12,803.4913,317.574,330.434,251.12
应收账款44,747.6840,068.3627,362.5426,216.99
预付款项2,437.611,054.681,603.51726.73
其他应收款1,559.672,373.691,287.371,074.73
存货63,301.1464,909.8146,993.5440,197.27
其他流动资产1,268.961,584.292,811.025,974.26
流动资产合计140,074.96138,237.3593,920.4996,416.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827.67706.77706.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708.97---
投资性房地产1,128.581,285.86--
固定资产75,004.8374,310.2851,832.2146,536.03
在建工程14,946.3116,033.9111,259.267,942.66
无形资产21,977.0122,738.6012,072.0710,821.01
商誉40,755.3140,755.3118.6818.68
长期待摊费用784.32487.75330.0236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5.741,195.09862.38764.74
非流动资产合计161,451.07159,634.4577,081.3867,155.75
资产总计301,526.02297,871.80171,001.88163,572.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63,572.51万元、171,001.88万元、297,871.80万元和301,526.02万元;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总资产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18年末较2017年末资产规模增加126,869.93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自身利润规模不断增长以及公司2018年重组收购新龙实业等其他资产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96,416.77万元、93,920.49万元、138,237.35万元和140,074.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94%、54.92%、

46.41%和46.46%;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存货

构成。2018年末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存货增长较快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7,155.75万元、77,081.38万元、159,634.45万元和161,451.0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6%、45.08%、

53.59%和53.54%;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2018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收购新龙实业产生的商誉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0,815.4248,285.546,000.008,4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1.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6.06--
应付票据8,173.739,381.787,465.497,139.91
应付账款28,117.9429,670.0119,172.7018,608.82
预收款项401.15207.66298.97153.96
应付职工薪酬3,566.574,879.343,395.733,335.88
应交税费1,720.931,179.651,299.771,122.74
其他应付款10,157.2217,909.681,173.711,386.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56
流动负债合计112,974.21111,539.7338,806.3640,182.0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325.575,335.095,328.553,357.66
递延所得税负债2,375.352,073.80-2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7,700.927,408.895,328.553,377.72
负债合计120,675.13118,948.6344,134.9143,559.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3,559.73万元、44,134.91万元、118,948.63万元和120,675.13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40,182.01万元、38,806.36万元、111,539.73万元和112,974.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2.25%、87.93%、93.77%和93.62%;公司报告期前两年负债规模较为平稳,2018年末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①承接新并表公司的短期借款以及日常经营需要新增部分短期借款;②2018年公司完成重组后,部分股权收购现金对价尚未支付,导致其他应付款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377.72万元、5,328.55万元、7,408.89万元和7,700.9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75%、12.07%、6.23%和6.38%;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比率(倍)1.241.242.422.40
速动比率(倍)0.680.661.211.40
资产负债率(合并)40.02%39.93%25.81%26.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68%34.79%27.48%29.8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营运资金占用、短期银行借款等逐年增加,使得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与实际经营业务规模联系紧密的流动负债。公司报告期前两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2018年末下降较大,主要因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导致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以及新公司并表导致短期借款增加所致;同时2018年度公司并购新龙实业的现金对价部分尚未支付,造成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14.074.284.61
存货周转率(次)2.391.892.022.16

注:2019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公司贯彻较为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不断加强生产调度水平,存货管理水平良好。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95,535.87137,358.62114,582.16107,333.54
营业成本76,699.89105,888.9188,184.6882,486.79
营业利润7,523.6411,961.0111,440.699,962.05
利润总额7,548.8112,002.4412,047.7610,833.49
净利润6,344.4210,207.6310,020.909,053.6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7,333.54万元、114,582.16万元、137,358.62万元和95,535.87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75%和19.88%,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053.60万元、10,020.90万元、10,207.63万元和6,344.42万元,盈利水平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万元(含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22,280.0022,000.00
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000.00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0.00
合计33,280.0033,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实施条件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当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将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同时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入。

(六)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3,036.0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5,060.00万元;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6,072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548.13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七)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27.139,873.498,869.29
现金分红(含税)4,548.135,060.003,036.00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47%51.25%34.2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A)12,644.13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B)9,656.6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C=A/B)130.9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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