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