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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环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20-022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销售公司”或“债务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装备销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装备销售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发生票据承兑、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同时要求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岩企金新兴二部保(2019年)第06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保字第2019龙FLSX1900000025391-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1XY2019028356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装备销售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亿元(含本次),在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于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31NM6D3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42号

法定代表人:白云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通用设备及其零配件、生产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设备(用具、用品)、五金产品、塑料制品、劳动防护用品、充电桩的销售及网上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

代理及发布;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对环保业的投资;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维修、养护;从事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环保移动公厕、真空厕所、车载环保公厕、装配式公厕及其他活动房屋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租赁;城市垃圾分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装备销售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为47,628.02万元,净资产-2,246.36万元,资产负债率104.72%,实现营业收入63,664.99万元,净利润为-3,246.36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93,934.62万元,净资产-1,638.21万元,资产负债率101.74%,实现营业收入92,169.96万元,净利润608.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岩企金新兴二部保(2019年)第064号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保证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3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公司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公保字第2019龙FLSX1900000025391-2号)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保证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1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公司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①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

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②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③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1XY201902835605)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保证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1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公司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装备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及时有效地为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4亿元,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6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装备销售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5亿元,累计担保总额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权的担保额度1.74亿元,累计担保总额1.74亿元,均未超过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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