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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547号)。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43号)要求,现就调整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以下简称“短输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宣城支线、池州直线、安庆直线、青阳支线等4条支线短输价格由现行0.20元/立方米下调为0.15元/立方米;其他支线短输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二、本次下调价格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相关各市要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及时疏导终端销售价格,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

三、经省政府同意,今后省内天然气短输价格调整周期由每年1次调整为每3年1次,从2021年开始计算新的周期。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2021年1月1日起将对宣城支线、池州直线、安庆直线、青阳支线等4条支线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做相应调整。经初步预计,根据现有上述4条支线年输气量测算,预计营业收入将减少约600万元/年、利润总额将减少约600万元/年(以上数据为预估数据,具体视长输管线业务年实际输售气量情况而定)。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短输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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