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至纯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视频通讯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0,926,4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1.68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渊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视频通讯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赵浩先生因在国外的时差因素无法参加

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蒋渊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14699.99772,3000.0023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924,44699.99802,0000.002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4,692,20699.99192,0000.008100.0000
5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4,691,90699.99062,3000.009400.0000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4,692,20699.99192,0000.00810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妍婧、张晓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