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18-02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6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70,563,000.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91,436,999.2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7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27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169,811.32元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中的保荐承销费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003,830,188.68元,包括扣除
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991,436,999.24元及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393,189.4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6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尚未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2018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签署了《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京汉府支行”)、南京证券、华泰联合签署了《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南京证券、华泰联合签署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注1] | 开户公司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84571890159 | 78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支行[注2]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301010519100322534 | 223,830,188.68 [注3] |
合计 | 1,003,830,188.68 |
注1: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中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开设。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支行是工行南京汉府支行的下属支行。注3:本账户余额中,包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8,169,811.32元支付发行费用中的保荐承销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99,143.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3]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国信灌云100MW陆上风电场项目 | 否 | 78,000.00 | 78,000.00 | 不适用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9年底前 | [注4] | [注4]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1,143.70 | 21,143.70 | 不适用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9,143.70 | 99,143.70 | 不适用 | 0 | 0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注2:自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注3:本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年度的投入金额。注4: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因此不能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