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