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