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 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标,2017年激励计划的现有1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未达标,2018年激励计划的现有3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我们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