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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环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9.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以及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
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56,141.12            42,301.87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
    2      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         12,202.40             5,708.11
           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
                    合计                          68,343.52             48,009.98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 40,000 万元,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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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
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3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
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中信证券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作为东方环宇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及首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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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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