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