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2号《关于核准天津七一二
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5,79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2.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1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公告的《天津七
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
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
得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
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在过去的十二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权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
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于2018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