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 1、本次变更公司董事的相关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2、根据对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徐荦荦先 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变更徐荦荦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18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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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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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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