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密尔克卫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8]907号),密尔克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8,1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9,61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434,409.4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177,9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标准和特种罐箱项目 | 15,000.00 | 9,000.00 |
2 | 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改建甲、丙类(干货)仓库等项目 | 9,935.37 | 8,109.96 |
3 |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 | 8,496.00 | 7,496.00 |
4 | 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项目 | 5,463.00 | 5,463.00 |
5 | 网络布局运力提升项目 | 5,374.00 | 2,500.00 |
6 |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 | 5,621.04 | 3,848.84 |
7 |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 | 5,000.00 | 2,500.00 |
合计 | 54,889.41 | 38,917.80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投项目。截至2018年7月10日止,密尔克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下表所示尚未置换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72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 | 3,848.84 | 1,586.76 | 1,586.76 |
2 |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 | 2,500.00 | 1,133.36 | 1,133.36 |
合计 | 6,348.84 | 2,720.12 | 2,720.12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募集资金到帐日上述募投项目实际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
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I3QVS)。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2,720.12万元置换上述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20.12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德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王僚俊 | 黄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