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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2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9-091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塞力斯《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日通过公司钉钉公告及张贴内部公告栏的方式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共计10天。截至2019年9月1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的职务等。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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