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衢化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近日,公司与建行衢化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对原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限进行了补充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原合同对应条款 | 补充约定内容 |
保证期间: 1、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 衢江区沿江景观带PPP项目建设期满后(以双方确认函为准),原合同即提前解除。 |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