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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海生物”)通过受让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裕科技”)股权以及向冉裕科技增资的形式,总计现金投资10,120万元,间接持有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生物”)18.605%的股权。2017年12月,裕隆生物与上海芮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约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冉裕科技未同比例增资,故冉裕科技持有裕隆生物的股比例稀释为17.761%。2019年4月22日和2019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新增受让方的议案》,具体详见2019年4月24日及2019年7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021号”和“2019-049号”公告。截至目前,裕隆生物已经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冉裕科技也已收到相关股权转让款11,544.65万元,因此冉裕科技已经实现了投资收益并已全部完成退出,为优化资源整合,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冉裕科技终止经营,进行清算并注销。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并注销的议案》。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清算并注销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冉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号1幢239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晓)成立日期:2017年3月3日合伙期限:2017年3月3日至2037年3月2日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信息科技、机械科技、软件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冉裕科技99.01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牧海生物持有冉裕科技0.988%股权。冉裕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末,冉裕科技资产总额10,933.13万元、负债总额5.65万元、净资产10,927.4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68.87元。(经审计)截止2019年6月30日,冉裕科技资产总额10,932.91万元、负债总额5.65万元、净资产10,927.26万元;截止到2019年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3万元。(未经审计)

三、清算并注销事项的安排

1、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清算并注销的所有相关事项

2、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冉裕科技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注销对

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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