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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利生物股票代码:603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4160室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0年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
人民币元(仅限用于货币量词,无特别说明时)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31630017X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 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4160室注定代表人:张海明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1999年12月22日至2029年12月21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海明执行董事中国中国是,法国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方面是由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了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另一方面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4月19日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现处于换股期,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的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17年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开发行了可交换债券。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7年3月2日发布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4月18日止(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因此目前仍处于换股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因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被动减持的情况。

除上述被动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利生物股份327,793,585股,占海利生物总股本的50.90%,为海利生物控股股东。上述股份均为海利生物A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截止 2020年1月16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由于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被动减持累计达到33,184,745股,占海利生物总股本5.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时间减持股数(股)交易价格(元/股)交易方式
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5月8日5,427,40514.74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导致被动减持
2019年5月13日-5月14日10,176,390
2019年5月16日678,426
2020年1月7日11,000,00012.20大宗交易
2020年1月10日1,880,00013.19大宗交易
2020年1月16日4,022,52412.43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导致被动减持
合计33,184,74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比例
327,793,58550.90%294,608,84045.75%

三、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除由于为保证可交换债券投资者转股而质押的49,695,255股以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权益变动外,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海利生物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 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张海明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海利生物股票代码603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5885号416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导致被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327,793,585股 持股比例:50.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33,184,745股 变动比例:5.15% 变动后持股数量:294,608,840股 持股比例:4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明

日期: 2020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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